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对违规药店印发排查通知书本报讯(记者黄枫 实习生彭坚林 文/图)近日,本报记者随同市医保中心探访了中心市区多家大型医保定点连锁药店,找到这些药店不但卖药,还买生活用品,而且市民可以刷医保卡出售。昨日,记者再度随同市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市区一些医保定点药店展开检查,检查的十来家药店中,仍有少部分药店在贩卖日用品且能用医保卡刷卡,工作人员当场对违规药店展开惩处。记者了解到,之前本报报导的2家违规的药店皆已被停止医保服务6个月。
仍有药店贩卖日用品 当场印发排查通知书昨日上午9点多,记者回到中心市区泉秀街的几家连锁药店再度展开访查。在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丰泽阳光分店,记者问药店的工作人员,否能刷医保卡出售一瓶“舒适度约”牙膏。工作人员告诉他记者,可以刷医保卡出售,并讲解了有所不同价格的牙膏。
记者用医保卡出售了一瓶薄荷味的牙膏,结账表格上写的不是牙膏的价格,而是西药费30元。上午10点左右,记者随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再度回到该店,面临证据,药店人员无以狡辩。工作人员当场对该医药连锁店发布命令《会计排查通知书》并扣减6分,停止医保服务6个月。
随后,记者随工作人员检查了中心市区田安路、温陵路和东街上的连锁药店,大多数药店皆没经常出现违规贩卖日用品的现象。实施12分制管理 一年扣光即取消资格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更进一步增大对我市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防止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市人社局制订了《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具体“持卡假冒或伪造药品费用、处方与医保证明资料相符、所持假造(变造)不实处方、并未依照处方调剂(或调剂不属于医保范围)、与医院(非定点药店)合谋索取医保基金、售价低于国家定价”等不道德,所再次发生费用未予缴纳。
同时,对定点药店日常管理实施12分制管理,对“销售没外配上处方的药品、套换药品、套用项目销售日用品(化妆品、食品等)、收买现金、出售假(差)药或禁药、进药渠道不合法的、承销明细与销售项目相符、医保药品补药率并未约规定比例、不获取明白消费、台账不仅有、向警方上岗、未办理职工参保、为非定点药店(或停止网络权限)代刷社保卡、因违规(违法)被药监部门惩处”等不道德,判处有所不同分值加分和停止有所不同时限服务。如年度加分总计超过12分的,判处“中止定点资格。”一年多会计164家 中止2家定点资格据报,2013年底,市医保中心根据协议,创建了市直三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定点药店常态化日常检查工作制度。
一年多共计会计定点药店164家(次),停止29家违规药店医保服务1个月,停止17家违规药店医保服务6个月,中止医保定点资格2家。虽然定点药店放置或销售食品(日用品、化妆品等)、为非定点药店代刷社保卡、套药、盗刷、买入、套换药品等的不道德有所发散,但还仍有个别定点药店冒险和暗地操作者。青睐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联合参予对定点药店服务不道德的监督,获取违规线索,留存涉及证据。
市医保中心还将按照规定给与举报者奖励,举报电话为2211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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